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》,鹿邑县工商局采取多项措施,确保《特别规定》落实到位。
该局成立了专门领导组,加强对食品等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领导。从局机关抽调20人组成4个工作队,分赴全县24个工商所,检查、督促、指导其进行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和办案工作。制定了开展经营主体资格清理规范、推进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等多项措施。他们还制定了加强食品等重点商品市场准入监管的具体意见,明确重点商品范围、重点监管单位、重点监管行业、销售者索证范围、销售者的经营义务、销售者的法律责任、工商监管方式和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失职的责任追究等。从9月1日至12月30日,该局认真开展以食品为重点、以清理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,严把市场准入关,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。